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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编审:县政府办 时间:2023-09-28 08:52:1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唐政办〔2023〕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23年度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12日


2023年度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9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试点工作,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为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工作,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着力构建2种以上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2023年有机肥使用面积计划11.7万亩,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示范区化肥用量年亩均减少1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区域和模式

以小麦、蔬菜等主要生产区域为重点,兼顾果园、茶园等。试点范围在少拜寺、大河屯、东王集、毕店、古城、昝岗、马振抚、桐河、桐寨铺、龙潭、祁仪、湖阳、临港、张店、郭滩、源潭、城郊17个乡镇(街道)。

实施模式以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为主体,根据实际还田任务需要,因地制宜在实施区域内田间地头建设堆沤池(储粪池)等地力“加油站”,配备输送管网,购置固液粪运输车等设备,保证粪污及时清运还田。全县计划设置储液式和固态粪肥加油站50个。固态粪肥撒施200公斤/亩,液态粪肥5吨/亩,具体撒施数量根据土壤和粪肥监测结果实施。专业化服务企业按照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原则筛选确定规模养殖场(户)、种植大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同时每个实施主体要合理制定固态、液态粪肥统筹实施方案以应对气候条件变化,保证粪污还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主要是可以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施用全链条服务的注册畜禽粪污处置企业、注册农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以及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种植大户等具备全链条服务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省定标准,粪污和粪肥运输输送环节依据地形地势,原则上补助0.5-0.8元/千米·吨,最多不超过5元/吨;畜禽粪污无害化收集处理制肥环节,固态有机肥料原则上奖补30-60元/吨;施用环节根据粪肥类型,液态肥原则奖补50-80元/亩·季,固态肥原则奖补20-30元/亩·季。实施全链条管理服务奖补60-150元/亩·季。

项目奖补资金1000万元,其中900万元用于对实施主体完成实施面积奖补,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评价、田间试验、培训、现场指导等费用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补贴总额的10%,且不超过100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培训。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责任,做好项目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克服施肥季节时间短的缺陷;组织粪污处理方面的专家开展巡回培训,提升种养循环技术水平。

(二)确定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的申报。进行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匹配的场地、设施设备、质量控制、数量计量和服务能力,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由乡镇(街道)初步把关后上报县畜牧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的确定。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质、消纳设施与承担粪肥还田面积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

(三)实施时间和方式。秋收后集中施肥和平时施肥相结合,施用方式可采取施用底肥或苗期追加施肥两种方式。

(四)签订协议。乡镇(街道)统筹协调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场(户)、种植主体三方有效衔接,签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粪肥还田协议,在养殖密集区通过夏秋两季集中连片施肥,解决本辖区内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的粪肥消纳问题和污染隐患。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种植)签订粪肥消纳、施用等有偿服务协议,在养殖场(户)周边分散施肥,解决养殖场(户)粪肥还田设施短缺和过度消纳等问题。

五、技术支持

(一)强化技术保障。试点项目开展试点试验和效果监测,试点试验机构按照《唐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组织开展田间试验(田间试验不少于3个);试点效果监测机构按照《唐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组织开展施肥效果监测,每种作物、每种技术模式至少布设三个监测点,监测点数不低于20个,为项目实施和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服务保障。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实施过程的宣传、服务和指导,因地制宜开展粪肥科学还田和化肥减量等工作。

(三)强化安全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实施监管

(一)效果监测。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进行效果评价,对粪肥、土壤进行抽样检测和施肥效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二)施肥监管。乡镇(街道)作为监管主体,要按照粪肥来源明确、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对社会化服务组织施用粪肥用量、施肥面积和施肥过程以及环保要求进行监管,督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工作台账。

(三)档案管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如实填写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作业台账,完善项目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后,装订成册报县畜牧服务中心,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四)资金发放。年度施肥结束后,县畜牧服务中心组织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根据施肥面积兑现奖补资金。

附件1: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2: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3:唐河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4:唐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docx

附件5:唐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docx

附件6:唐河县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docx

附件7:申报材料清单.docx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3年度唐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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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92808521220 文       号 唐政办〔2023〕52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28 08:52: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THZF-411328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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