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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县发改委 编审:县政府办 时间:2023-07-19 08:25:00 来源:县发改委

唐政办〔2023〕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18日

 

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力度,充分利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迸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10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以惠企便民高效为方向,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机制,对企业信息和政策条件进行快速精准匹配,由企业上门申请转变为政府主动兑现,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在执行上抓深化,在落实上抓创新,在结果上抓实效,推动实现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3年7月底前,优化1个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发布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打造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3大基础模块,分批上线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形成“1+2+3+N”的“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

各部门全面梳理现行有效惠企政策,重点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筛选。原则上将政策清单分为三类: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名单类为政策执行部门可直接提供企业名单的惠企政策;条件类为政策可数据化为若干颗粒化、区间化的条件,平台通过企业数据对比分析,自动筛选符合条件企业的惠企政策。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平台支撑

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和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等基础模块的技术对接和支撑保障,推进实现平台与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落实好省、市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实现县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尽快上线运行。政策执行部门对列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涉及的部门原则上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明确禁止的,对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不得拒绝数据归集。县放管服办负责数据共享平台服务支撑保障,要及时归集各类数据,根据政策执行部门的业务需求,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牵头单位:县放管服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业务流程

明确“免申即享”事项的适用情景、兑现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将原来的“申请、受理、审核、核拨、拨付”流程重新设计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政策兑现”三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县放管服办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符合情况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县放管服办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县放管服办、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编制办事指南

按照“一事项一指南”的原则,凡是平台录入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全部编制“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对于已上线的政策,负责人、文件依据、奖补时间、奖补金额等要素发生变化时,政策执行部门应及时调整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对于新上线的政策,政策执行部门应在政策兑现前,在平台公布惠企政策办事指南,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公开到位,实现惠企服务精准高效。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放管服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督导政策落实

充分利用“万人助万企”活动,全面提升包联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惠企政策服务能力,县“万人助万企”活动办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宣传培训,确保所有包联企业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免申即享”。同时加大对惠企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政策落地成效,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模式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政策执行部门要积极与县放管服办对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县放管服办要结合“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积极推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中的应用。县财政局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做好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县发改委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中。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适应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的监察制度。县审计局要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合规、合法、高效。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放管服办、财政局、纪委监委、审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加强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结合部门预算安排和县级财力实际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将惠企资金拨付到位,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应负担资金。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县放管服办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要会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发改委、放管服办、工信局、财政局牵头,县税务局、科技局、人社局、金融服务中心、招商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人防服务中心、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县发改委牵头的政策梳理组、县放管服办牵头的平台支撑组、县工信局牵头的政策落实组、县财政局牵头的资金监管组,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内部防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规范“免申即享”政策自由裁量权,对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全面梳理其他惠企政策要求,防止因政策兑现口径不一出现矛盾冲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导问效。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评估和“回头看”,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知晓度,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各乡镇(街道)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推进“免申即享”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做法经验。

附件1: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专班.docx

附件2:唐河县县级“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第一批).docx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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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71808250070 文       号 唐政办〔2023〕39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19 08:25: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THZF-41132820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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