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唐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与拨付实施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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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14
为规范本县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费用资金的管理与拨付,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土地征收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办[2018]14号)、《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县域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唐政办[2022]21号)及其补充规定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唐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与拨付实施办法(草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14日
公示方式:唐河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示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电话:0377—68922813
电子邮箱:hnthczj@126.com
邮寄地址:唐河县财政局(凤山南路中段)
邮编:473400
附件:唐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与拨付实施办法(草稿).docx
唐河县财政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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