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现行有效 | |
| 发文机关 | 唐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 标 题 | 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唐政〔2025〕4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
唐政〔2025〕4号
唐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遵照执行。
2025年10月16日
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省政府对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确保各方面指标达到河南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优先落实学前教育用地指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按照核定编制及时补充在编教师,按要求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完善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水平。
(三)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审批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内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方式和课程内容;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主的教学活动,提高保教水平;建立优质幼儿园与乡镇薄弱园结对帮扶和“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工作机制,推动城乡幼儿园合作交流,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发展。
三、工作职责
县委编办: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积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好幼儿教师编制保障工作,逐步达到国家、省级幼教编制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加强幼儿园治安管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和监督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
县发改委:负责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会同教体局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
县教体局:具体协调落实国家评估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对照评估标准,立足县域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和落实。
县财政局: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学前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缺额教师补进,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向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薄弱幼儿园倾斜,支持城区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保障教师同工同酬、五险一金足额缴纳。
县自然资源局:优先保障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与教体局共同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工作。
县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幼儿园基建工程的有关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落实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
县卫健委: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幼儿园落实疾病预防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管,落实民办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
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幼儿园完善消防制度,排查消防隐患并督促幼儿园整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文件要求,排查辖区幼儿园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确保辖区幼儿园达到国家评估认定标准。
四、时间安排
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25年11月,省级过程性督导评估;
2025年12月-2026年3月,对照省级过程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
2026年3月,市级初核;
2026年4月,市级初核通过后,省级督导评估;
2026年5-7月,省级督导评估通过后,针对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全部整改到位;
2026年8月,网报各项达标数据;
2026年9月,教育部督导评估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是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事关民生福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评估认定的重要性,扛牢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工作的政治责任,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协调联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
(二)协同联动,明确分工。各相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完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各项评估指标落实落细,形成目标同向、政策协同、监管联动、闭环落实链条,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附件:1.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协调联络专班
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达标核查表
附件1
唐河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协调联络专班
召 集 人:乔国涛 县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李中阳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县长
赵群梅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成 员:杜 娟 县委编办主任
刘 欣 县公安局政委
王 平 县发改委主任
白 尊 县教体局局长
刘延哲 县财政局局长
刘清文 县人社局局长
刘金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琢 县住建局局长
马书哲 县卫健委主任
张志雄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保同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协调联络专班下设办公室,李中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霄同志、白尊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2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达标核查表
市 县(市、区)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核查要点及标准 | 达标情况 | 备注 |
A1. 普及普惠水平 | B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县域在园幼儿总数÷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民族地区可为4-6岁年龄组人口数) x100%。按照实际情况达到90%及以上。核查教育部门盖章的县域幼儿园基本情况表,公安部门提供盖章的常住人口数据(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可参考年度事业统计数据。 | ||
B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C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县域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x100%。按照实际情况达到80%及以上。核查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文件,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名册。 | |||
B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县域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县域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x100%。按照实际情况达到50%及以上。核查县级教育部门盖章的各公办幼儿园幼儿名册;幼儿园信息公示情况(包含向社会公布情况网址及公示截图)。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核查县域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情况一览表(幼儿园名称、党员人数、是否建立党组织、党组织名称、联合党组织名称、党建指导员);幼儿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包括正式文件及各类过程性资料)。 | ||
B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核查县级成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相关文件;县(市、区)政府颁布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及实施情况,相关会议纪要等;向社会公布情况网址及公示截图。新建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项目推进情况表。县域幼儿园布局图。 |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核查县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的文件及实施情况;2017年以后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统计表(包括:年度、新建/改扩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金额、增加学位、建设进度、投入使用时间)。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 核查区域所辖乡镇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情况统计表和实际园所运转资料;政府或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方法来解决幼儿入园需要的材料。 | ||
B7.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核查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五同步”文件;2017年后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情况;县域现有居住区数,配套幼儿园数、办成幼儿园数(含公办、普惠民办)统计汇总。 |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 核查县级普惠性民办园属于配套幼儿园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相关文件、材料(小区配套园数量可根据辖区居民实际入园需求开办)。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8.财政投入到位 | C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核查本年度公办园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等相关文件;查看单位足额保障实有人员经费保障情况;查看抽取的幼儿园公用经费拨付情况。(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年·人;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 10000元,含民办幼儿园) | ||
C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核查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文件和相关材料;本年度财政、教育、幼儿园拨款、收款和实际支出账册和凭证资料。 | ||||
C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核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的文件、公示资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拨付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贴凭证);补贴落实情况(财政、教育、幼儿园相关账册和凭证等)。 | ||||
B9.收费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 核查市(县)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公办园收费标准文件;目前执行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文件。 | |||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核查县级调整收费标准和县域内幼儿园收费相关文件及材料。 | ||||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现象。 | 核查县级收费监管资料(相关政策文件、过程性检查记录、资料等);上级部门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情况;收费监管过程性材料。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10. 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核查县级公办园在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文件、资料;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含幼儿园自聘教师)待遇文件。全县专任教师整体同工同酬保障资料(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 ||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县域各类幼儿园需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查县级界定教职工工资标准的文件,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资料,随机抽查个别教职工缴纳凭证。 | ||||
B1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核查县级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及监管的文件、通知等材料;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管理文件、通知等材料;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安全教育及预防演练等过程性材料。 |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证明(县级教育部门出具)。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12.监管制度完善 | C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核查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先证后照”的文件;民办幼儿园一览表(注:营利性民办园是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民办园是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学前教育机构年检通知、文件、公示等;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 | ||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核查全县幼儿园备案的文件和政府网站公示情况,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 | ||||
C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核查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的文件、通知等;至少一年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 | ||||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核查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文件;幼儿园责任督学及督导单位一览表;幼儿园责任督学每月1次入园督导的过程性材料(至少一年);幼儿园门口悬挂责任督学信息,包括名字、照片、电话及职责等。 |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12.监管制度完善 |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核查县级已有的无证幼儿园整治的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及公示材料(准入、整改、取缔数量及名单);无证幼儿园“回头看”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 ||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核查民办幼儿园上市情况汇总表及检查表;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的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表及收费公示牌照片;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 保障 | B13.办园条件合格 | C26.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核查幼儿图书配备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名单;幼儿图书资料配备一览表(人均数量不少于10册,每班复本量不超过5册;幼儿园不得使用幼儿教材和境外课程) | ||
C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核查玩教具配备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名单(《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2〕169号附件3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 ||||
C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核查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名单、规划设计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达标(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尽快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 保障 | B14.班额普遍达标 | C29.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 核查县(市、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信息表(含在园幼儿数、大中小班数、班额达标情况梳理、汇总表);幼儿园各年龄班幼儿花名册。(可参考学籍系统内数据) | ||
B15.教师配足配齐 | C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核查县级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一览表;县级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比例统计表;幼儿园提供本园教职工花名册(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必须不低于1:15;以幼儿园为单位,将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1:9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 |||
C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核查县级公办幼儿园机构核编文件、进编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 | ||||
C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核查县级幼儿园专任教师统计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中师生比情况截图。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必须不低于1:15。同时,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将教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 保障 | B16.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 C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核查县(区市)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持证情况一览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文件;幼儿园需提供园长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 ||
C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核查县级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文件)、培训计划、过程性资料;全员轮训情况统计表;全员培训的文件、过程性资料。幼儿园提供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幼儿园参加上级培训或者内部培训的计划、内容等过程性资料。 | ||||
C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核查县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师德考核办法、师德师风建设的过程性材料。幼儿园内部的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等材料。 | ||||
C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核查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无严重师德师风事件证明(县、市教育局盖章)。 | ||||
A3. 幼儿园保教质量 保障 | B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核查县级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幼儿园提供各项保育教育、一日活动安排、教研、园本课程、防止“小学化”倾向、幼小衔接活动开展等资料;实地查看室内外环境室内区域游戏、户外自主游戏等开展情况。(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查看是否违反相关政策,幼儿园不需要单独建档准备资料。) | ||
A4.社会认可度 | B18.社会认可度调查 | ||||
说明:此表可供县级自评使用。县级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时,可按照评估标准各级指标,清晰梳理各部门掌握已有数据、材料,幼儿园的佐证材料以日常管理需求为主,不得刻意增加教职工工作量在幼儿园专门设立普及普惠档案。 | |||||

首页
走进唐河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