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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2-06 14:07:18 来源: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 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唐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的保障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牢法治意识

1.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通过推动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法治全过程各方面,成立以局长杜景磊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在局党组会、班子会议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坚决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2.健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促进财政法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3.坚持学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学习4次,重点掌握宪法、民法典、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家公员法以及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严格履职尽责,建设法治财政

1.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保持财政平稳运行,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大惠企利企力度。积极申请惠企类项目资金,对企业进行帮扶。申请省级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满负荷奖励资金,全面促进企业加速发展。二是落实落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方“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授权范围内顶格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全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9亿元。三是落实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争取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为企业提供周转金;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87笔,新增担保资金40066万元,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明确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在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额中预留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并对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参与政府采购给予20%的价格扣除,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门槛和交易成本。

3.健全法治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动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财政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岗位人事安排和大额财政资金支出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财政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严格执行财政内控制度,明确划分财政各个业务流程中的责任,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强化对财政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洁风险,全面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四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和公示听证等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严格程序,通过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广泛征求部门建议、听取法律专家意见、网上公开公示和进行司法备案等措施,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顾在过程中,问在风险点”的关键作用,并及时帮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我局制定的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确保财政行政决定合法合规。

4.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特别是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财政资金,积极配合人大、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9个相关单位进行存量资金检查,收缴入库资金795万元。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机关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对相关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开展行动,全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办法,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对全县部门预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在唐河县政府网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二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接受县人大领导检查指导。三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大额或重要资金向县政府申报、审批,主动接受纪委、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五是完成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工作。继续建立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对象,配合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创建工作。六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规范披露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

(三)突出宣传教育,树牢法治思维

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重点,在学习上坚持自学为主,集体培训为辅的形式,对法律基础知识、公共法和财政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学习。

1.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例行学法制度,发挥班子成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把党内法规纳入财政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广大财政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2.组织财政干部参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财政法律法规、2023年安全生产月、“党内法规及党史知识”等法律宣传活动。

3.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LED、版面、喇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财税法律法规知识。

5.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及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实现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财政法治队伍有待加强。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变化不断加快,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愈加频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执法人员有了更高期待与要求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有效培训形成落差,部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方式较为单一。我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被动参与普法活动,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力度还不够严格。依法行政的深度还需要不断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和培训,持续深化财会监督,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财会监督有关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实施体系。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丰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形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深度融合,坚决削减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惠民惠企政策、民生实事项目等信息事项。加强政府采购线上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流程审核,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持续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对水利、农业、教育、环护、医卫等重点领域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保障体系。将保障体系嵌入法治财政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法治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合理经费需求,不断强化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主题词:唐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4020614071888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6 14:07: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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