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对唐河县上屯镇第二初级中学采购使用的青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的防控情况: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5月31日向唐河县上屯镇第二初级中学送达编号为NO:ZCJC-SP2305005127的《检测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市场监管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切实履行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当事人2023年6月16日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采购使用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当事人采购使用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但没收非法所得81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161603238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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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16:03:2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