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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22年)

作者:河南省学生资助网 编审: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3-08-14 15:12:07 来源:河南省学生资助网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内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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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8141512078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14 15:12: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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