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5月9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金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唐河县文峰邢庄幼儿园购买使用的勺子(复用餐具)进行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意义和和复检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使用使用的勺子(复用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当事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当事人警告处罚。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8081658232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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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16:58:2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