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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02-15 00:00:00 来源:

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按照《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开展唐河县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本次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共抽取唐河县城市管理局、唐河县农业农村局等20个采购单位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个代理机构,随机2022年全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计抽查项目30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检查的30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

2、采购公告发布情况。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

3、采购结果公告。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30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二、采购文件编制

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采购文件抽查。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共抽查的30个项目的采购文件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抽查的20个采购单位中,所有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

2、合同公告及备案。我县依据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经检查发现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河县盛居路(新春路-文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存在合同备案违规情况。对政府采购项目不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及代理机构提出表扬。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上述存在问题的相关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原因,针对委托的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不到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及时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下一步唐河县财政局将对发现的问题追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唐河县财政局

2023215日


主题词: 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021500000091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5 00:0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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