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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唐河县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第一批)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03-17 00:00:00 来源:

2022年12月收到上级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2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25万元,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4624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0号)355万元;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1号)46万元。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20万元,即: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23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中共唐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保持政策稳定性,对雨露计划、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等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衔接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分配情况(见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邮箱:thxfpzj[at]126.com

 

3月第一批1号中省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xlsx


                                       唐河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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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3170000006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17 00:00: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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