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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补贴申请指南

作者: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编审: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1-05 14:41:10 来源: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补贴申请指南

一、养殖场申报条件

1、申报养殖场规模具体如下: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

2、申报养殖场应依法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本场畜禽实施程序化免疫,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强制免疫疫苗台帐、免疫档案、无害化处理台账等,存档备查自觉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动物疫病采样、监测流调等工作。畜禽出栏前,依法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3、申报养殖场应主动加强本场畜禽免疫效果检测。半年开展1次强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评价,每次检测样品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并根据免疫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免补防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按规定采购、使用国家批准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疫苗,并仅限本场使用,严禁转让和倒卖。据实填报畜禽补栏、出栏、检疫等信息,及时报送疫苗采购、使用等信息,一经核实存在虚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取消补贴资格。

二、实施程序

1、自愿申报:规模养殖场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和填报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养殖信息

2、资质审核:乡管理员收到网上申请后,对养殖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对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核查。

3、免疫管理:通过审核的规模养殖场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实施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免疫密度达100%。实时上传补栏、出栏、疫苗采购免疫数量、疫苗使用量、疫苗瓶二维码、疫苗包装等信息规模场主动定期开展强制免疫的免疫效果评价,及时上传抗体检测报告要求提交补贴申请

4、抽检核实: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直补场总数20%的比例,对直补场免疫效果进行随机抽检复核,并将抽检复核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5、补贴审核: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数据、畜禽养殖及强制免疫情况、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产地检疫等凭证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规模养殖场名称、补助畜禽数量及补助资金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病种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

四、补贴标准

参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采购疫苗的中标价格为上限,根据唐河县具体情况确定。

监督管理

1、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保障,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村级防疫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责任制,量化强制免疫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免尽免。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惩处违反规定倒买倒卖疫苗、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行为。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的巡视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免疫记录、疫苗合规性、检测报告真实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其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健全各项防疫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产地检疫,严查免疫记录,未按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的,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 

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重点加强对“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养殖场免疫状况,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联系方式

0377-83832979 唐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题词: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补贴申请指南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01051441101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05 14:41: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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