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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2-05-17 15:46:50 来源:

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资金绩效项目自评

由预算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所有预算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一)项目自评的对象是2021年度县级财政批复的所有预算项目资金。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收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资料,填报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由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并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撰写本部门(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汇总分析报告(见附件3。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项目,应在总结报告中逐个说明项目情况、偏差原因和整改措施。

(二)绩效自评内容和方法

绩效自评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预算执行率,根据全年预算数(A)和全年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

2、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3、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80-60()60-0%合理确定分值。

定量指标与年度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计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如需分类汇总,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项目绩效自评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执行率10分。二三级指标的分值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指标重要程度综合确定。

二、部门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是由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对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部门评价要根据项目情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调研收集项目实施的数据资料,分析数据进行打分,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具体要求参见《唐河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唐财[2021]32号)。

(一)部门绩效评价对象应在本部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取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每个预算主管部门至少选择一个2021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二)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三)评价指标应当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评价指标的权重根据各项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确定,应当突出结果导向,原则上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对于实施期项目的评价更加注重决策、过程和产出,对于实施期结束后项目的评价更加注重产出和效益。

(四)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五)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四级分类,分别是: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结果报送

局机关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科室依照要求于5月15日前把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部署到归口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绩效项目自评工作结果由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报送,各预算主管部门(单位)要按时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纸质报告及附表加盖公章后(含电子版)于620日前一并提交县财政局归口预算资金管理科室,由财政局各归口预算资金管理科复核后于631日前报预算绩效管理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结果于715日前由预算主管部门提交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各归口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复核后于725日前报预算绩效管理科。

涉密部门(单位)仍需按上述工作部署及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形成的绩效评价结果资料不再提交县财政局,由涉密单位自行存档保管,以备相关部门查验。

四、结果应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评价结果随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

县财政局将组织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复核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抽查情况,对于自评工作认真、自评报告质量较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自评工作不重视、自评报告质量较差、评价结果不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适当扣减下年度部门预算。

五、工作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规定,绩效自评属于预算部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确需第三方机构协助的,要严格限定各方责任,第三方机构仅限于协助委托方完成部分事务性工作,不得以第三方机构名义代替委托方对外出具相关报告和结论。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单位内部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力度,形成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为巩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电话: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68922861

附件:1.项目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

3.部门项目自评汇总分析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xlsx

部门项目自评汇总分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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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05171546506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17 15:46:5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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