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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11328202112170101号)的公告

作者:刘军甫 编审: 时间:2022-05-16 15:16:14 来源:唐河县住建局行政审批股

唐河县兴隆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新建的兴隆果酱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中段。2021年12月1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因建设资金未到位等诸多原因一直未进行施工,亦没有申请延期。现建设单位唐河县兴隆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河南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协商已解除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我局核查,该项目符合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逾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相关规定。

现公告:唐河县兴隆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自行废止。自公告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主题词:关于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11328202112170101号)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205161516147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5-16 15:16: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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