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子站信息

 > 

公示公告

河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服务指南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6-23 16:53:20 来源:

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和促进,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外商投资管理

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二、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

(一)项目范围

1.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禁止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2.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非禁止类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

3.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下称《核准目录》)第一至十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由相应市县及授权的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4.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执行。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核准外商投资项目请示文件;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6.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7.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时限

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补正,逾期未告知的,视为受理。发展改革部门自受理项目核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三、实行备案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

(一)项目范围

核准范围之外且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含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相应市县及授权的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二)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登录“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三)办理时限

在线即时备案。

四、核准和备案办事流程

申请人登陆“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投资项目审批”窗口,点击项目申报按钮,选择“备案类项目”或“核准类项目”,按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代码,申请人凭此项目代码可进行审批进度及审批文件材料查询。

五、政策依据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

2.《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5号);

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6号);

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7号);

5.《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有关外资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17〕111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

8.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等。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                     


主题词:河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服务指南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62316532078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23 16:53: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下一篇:唐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安排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