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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和焚烧秸秆的通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5-26 15:00:57 来源:

关于禁止在城区道路上

打场晒粮和焚烧秸秆的通告

      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和《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建成区(包括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严禁在城区道路及两侧路肩、边沟堆放、焚烧秸秆和杂物,确保道路畅通、整洁、卫生。 

二、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的,由县城市综合执法人员组织清理制止,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三、因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造成交通堵塞、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对防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2319、0377-68957169

 

唐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15日


主题词:关于禁止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和焚烧秸秆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005261500573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26 15:00:5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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