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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

作者: 编审: 时间:2024-03-28 09:22:05 来源: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竣工或已完工的施工项目未发现欠薪线索、欠薪案件或欠薪举报投诉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予以退还。

通过梳理和现场踏勘,拟退还保证金(保函)项目如下:唐河县唐韵家园建设项目。

公示日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为唐河县唐韵家园建设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投诉电话:0377-68989833(劳动保障监察局)

 0377-6858717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4032809220539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28 09:22: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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