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退役士兵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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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日期: | 2017-06-09 | 接收日期: | 2017-06-16 |
来信内容: | 周县长,我们是2014年退役安置士兵,17年5月通知到单位报道。按国家规定待安置期间6个月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安置后因单位原因未上岗的,由单位发放同等人员80%工资。我县安置介绍信是2015年7月。那么请问周县长,我们6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未上岗期间的工资,我县是否会发放?何时发放?多次咨询民政局无果。望县政府给我们一个结果,请不要各级推诿,逼退役士兵维权 | ||
办理单位: | 办理日期: | 2017-06-16 | |
办理结果: |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