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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办案
来信日期: 2023-03-13 接收日期: 2023-03-17
来信内容: 本人向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其辖区企业销售(使用新食品原料,未详细标注禁忌人群,可能会导致不适宜人群误食)的食品不符合国家规定,其回复内容为:情节轻微,已责令改正。。 请问,该问题怎么可能情节轻微呢?国家明确规定,该产品的禁忌人群,而企业却忘记了标注,就代表着很可能会有不适宜人群给食用掉。什么是新资源食品?就是经过了各种食品检测,仍然发现该食品对一部分人是会造成损害的。所以国家才规定了新资源食品要标注不适宜人群的规定, 作为蛹虫草,儿童是不可以食用的。企业未明确标注,本人就属于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认为情节轻微?那么情节轻微是按照哪条规定认为的?这东西吃到了甚至会对儿童造成损害的食品,一句情节轻微就包庇过去不处理了?希望以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孩子在吃到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东西时,也自我安慰一下这是情节轻微。 1.该行为属于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情节轻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拿出法律证明该产品小孩吃了可以无毒无害。2.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情节轻微的法律依据拿出来,3.请求对此事重新调查
办理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日期: 2023-03-17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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