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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关于噪音污染及扬尘污染的举报
来信日期: 2022-07-16 接收日期: 2022-07-18
来信内容: 唐河县阳光水岸小区东隔墙唐河县兴利源电子有限公司院内房屋拆除存在以下问题:1,房屋拆除尘土飞扬,未见有效扬尘治理措施,是否已向住房部门备案,是否已办理施工许可证。2,施工期间噪声高于法律允许范围内,未见有效消除噪音措施。以上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特向政府举报,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给予合理回复。
办理单位: 办理日期: 2022-07-18
办理结果:

一、调查情况

经查,该工地属于老旧厂区拆除工程紧邻阳光水岸小区东侧,该项目于202279日开始旧厂房拆除施工,反映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反映扬尘污染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督察室交办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控尘办调查处理。噪音污染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宣讲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确保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要求标准不得延时施工,夜间施工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早上开工时间不得早于6时,夜间施工不超过22时。确保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今后我局将加强后监督管理,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该调查处理已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三、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承办人:王           联系电话:18336688808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