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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唐河县公安局财务科长李航鹏贪污侵占离休干部工资
来信日期: 2021-07-06 接收日期: 2021-07-06
来信内容: 我父亲叫李树仁,1929年出生,1947年参加革命,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曾任广州空军场站营三连指导员。1989年唐河县公安局离休。 一、按国家政策我父亲应该每年发放十三个月工资,第十三个月工资从未发放到本人工资(养老金)帐户上。二、2008年和2010年工资调整,我父亲帐户没有调整发放。三、2014年、2016年、2018年我父亲的工资调整没有按文件规定日期执行。四、依据政策我父亲应该享有文明奖,同样没有发放。五、护理费还在按老标准发放,2018年前没有执行相应的标准。六、健康休养费从未发放过。七、高龄补贴从未发放过。(几项合计五十万元左右)。 唐河县公安局负责离休干部工资的财务人员是财务科长李航鹏,所以我举报李航鹏贪污了我父亲的工资。想查看工资表答复:没有工资表,没有执行的文件。工资就是这样发的。 在唐河县公安局信访答复“发了”。之后就"不再受理”。可我父亲工资帐户上没有!发到那了?这么多年谁在领取? 在唐河县纪委举报。答复没有提供李航鹏领走工资的签字“不予受理”。可现在工资都是由财务直接打到银行帐户,不存在签字! 我从2019年开始查找、上访、举报至今没人管! 所有的监督机构都不作为。这就是包庇和纵容犯罪!
办理单位: 县公安局 办理日期: 2021-07-06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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