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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关于烈士相关事宜咨询的投诉
来信日期: 2021-07-06 接收日期: 2021-07-12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21年6月29日至办事现场进行咨询(退伍军人办事处院内2楼),咨询后反馈还需向局里上报,并留下了本人的联系方式,但至今无回复。现本人已返回外地无法进行现场询问,请相关人员尽快回电并告知解决方案。谢谢
办理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日期: 2021-07-12
办理结果:

接到县政府网“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赵长相,男,1902年出生,户籍地址:唐河县上屯公社蔡庄大队叟刘村,1948年3月牺牲唐南县胡集村,牺牲时所在单位:唐南县叟刘村贫协会,牺牲时职务:组长。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1、赵长相烈士迁入烈士陵园

2、费用自己不承担

三、调查情况

2021年7月9日上午,我局副局长高局长带队前去赵长相家乡上屯镇了解情况,在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和村支书的配合下,来到了赵长相烈士的安葬地楼上,在当地两位热心村民的帮助下,顺利找到了赵长相的烈士墓,其间一直跟申请人联系沟通,但申请人一直未到达现场,同过现场勘察,赵长相烈士墓和烈士碑保存完好。

四、处理意见

关于赵长相烈士迁入烈士陵园问题。

1、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安葬办法》规定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的同意,可以移到烈士陵园安葬。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遗属指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五、回访情况

2021年7月9日下午跟赵捷本人沟通,本人表示理解。

 

呈办人:赵聪   15938836171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