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中珠城市广场2号楼一单元一楼违建
来信日期: 2021-07-01 接收日期: 2021-07-07
来信内容: 中珠城市广场2号楼一单元一楼非法破坏墙体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办理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 办理日期: 2021-07-07
办理结果:

接到贵办转来的县长信箱来件办理单,关于群众反映中珠城市广场2号楼一单元一楼破坏墙体结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现将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该房屋位置属于中珠城市广场商业内铺,不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物业将砸的墙修补恢复至原状。现物业已将该位置修补恢复原状。

 

唐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