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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标题: 唐河公安局办事不作为,一笔退款将近2个月不进行处理
来信日期: 2021-06-25 接收日期: 2021-06-25
来信内容: 2019年6月27日,本人因为在一个公司上班,不知该公司进行违法行为,导致当时全公司被捉到唐河县公安局进行审查,因为本人在哺乳期所以能够进行申请取保候审,当时家人交了两万块现金,然后经过了两年,今年2021年4月30日,公安局退还保证金一万元,与我的实际交的20000元不符,然后我就联系了当天处理的刘吉庆警官,经过两个月的催款,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借口,每天都说马上处理,结果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后,到了后勤科结果一直不作为,一直等不到退款。我只是一个小市民,养家糊口,10000块钱已经很多了,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怎么这么难!!!!!祈求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办理单位: 县公安局 办理日期: 2021-06-25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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