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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拨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作者: 编审:刘延哲 时间:2018-05-18 16:16:43 来源:

脱贫组办201813 

 

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拨2018到户增收项目资金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唐河县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专项实施方案(试行)(201722)文件,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豫财农〔2017〕192号中的1465.6万元用于到户增收项目(详见附件)。

一、资金分配依据。依据各乡镇上报的资金需求计划、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库、各乡镇2018年产业发展计划、2016年和2017年两年产业发展贫困户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各乡镇产业发展情况予以安排。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明电〔2017〕168号)文件要求,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务必精准对接、扶贫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进度务必真实匹配、扶贫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务必从严规范。同时,为保证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对财政扶贫资金要设立专户,建立专账,专人负责。待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先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再由乡镇验收,经乡镇验收合格后,县进行抽验。

三、加强项目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唐河县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专项实施方案(试行)(201722)文件要求进行。县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到户增收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项目实施“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乡镇要向县扶贫办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县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扣减下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乡镇财政部门监督。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并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六、工作进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办3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备案工作,资金与项目务必精准对接。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9月底前项目资金务必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县脱贫办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度适时提出其它要求,确保9月30日前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唐河县2018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分配表

            

 

 

            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唐河县2018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名称

2018年资金分配

豫财农〔2017192

1465.6

1

毕店

80

2

滨河办事处

0.5

3

苍台

16.5

4

城郊

40

5

大河屯

118

6

东王集

100

7

古城

37

8

郭滩

126.6

9

黑龙镇

90

10

湖阳

36

11

龙潭

80

12

马振抚

64

13

祁仪

150

14

上屯

82

15

少拜寺

100

16

桐河

20

17

桐寨铺

45

18

源潭

150

19

昝岗

70

20

张店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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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8051816161397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18 16:16:4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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