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脱贫组办〔2018〕37号
为贯彻落实《唐河县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专项实施方案(试行)》(唐办〔2017〕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到户增收项目,实现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全覆盖,因地制宜实施帮扶措施,着力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实现长期可持续稳定增收,确保脱贫质量。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220万元用于第三批到户增收项目资金。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依据。资金来源于南阳市下发的扶贫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宛财预〔2018〕348号)。 依据乡镇上报的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考虑,下拨第三批到户增收项目资金(见附件)。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明电〔2017〕168号)文件要求,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务必精准对接、扶贫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进度务必真实匹配、扶贫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务必从严规范。同时,为保证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对财政扶贫资金要设立专户,建立专账,专人负责。
三、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按照到户增收项目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县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到户增收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乡镇要向县扶贫办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县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扣减下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乡镇财政部门监督。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并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六、工作进度要求。各乡镇7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备案工作,资金与项目务必精准对接。9月底前项目资金务必全部发放到位。
附件:唐河县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
附件
唐河县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第三批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2018年第三批资金分配 宛财预〔2018〕348号 |
合计 | 220 | |
1 | 大河屯 | 27 |
2 | 龙潭 | 10 |
3 | 少拜寺 | 30 |
4 | 源潭 | 17 |
5 | 东王集 | 37 |
6 | 马振抚 | 27 |
7 | 苍台 | 28 |
8 | 湖阳 | 20 |
9 | 张店 | 7 |
10 | 古城 | 17 |
主题词: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拨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第三批资金实施方案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1807170930049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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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7-17 09:31:2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