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源潭镇明胜黄酒馆经营的散装黄酒(5元)、散装黄酒(3元),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该店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调查查明,该批次“黄酒”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91106,分别加工200斤(黄酒5元)、56斤(黄酒3元),已销售完毕。
源潭镇明胜黄酒馆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一案,经调查,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1911301000007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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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11-30 1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