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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作者: 编审:食药监局 时间:2019-09-07 10:11:31 来源:

2019年5月30日,河南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福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河南项城清芳轩玉米面,经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抽样检测,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GB2716-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唐河福达商贸有限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该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查,福达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玉米面5袋,生产日期为20190518,购进价格8.2元/袋,共计购进金额41元,零售价格9.9元/袋,实际销售价格为49.5元。其中抽检2袋,销售3袋,无产品召回。福达公司购进该批次食品时查验了生产厂家河南项城市光武区清芳轩面粉厂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清单,并提供了该批次玉米面的入库清单及销售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本案事实对唐河福达商贸有限公司免予处罚。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19090210080085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07 10:11: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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