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南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明确清单编制责任。县放管服办牵头推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梳理上级设定、本辖区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于2023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清单》中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将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县放管服办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县放管服办要按照程序及时相应调整。
(四)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健全各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二、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五)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根据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本辖区、本部门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六)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七)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八)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九)对照清单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之间就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十)结合清单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晰审管边界,实行审管分离和审管联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监管有序衔接。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要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做好清单实施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县放管服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十二)强化监督问责。县放管服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十三)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汇总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单事项检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留言等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和开展监督。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与上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鼓励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县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 | 县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
2 | 县委办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3 | 县委宣传部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县新闻出版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4 | 县委宣传部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县委宣传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电影管理条例》 | ||||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公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1号修正)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 | ||||
5 | 县交通局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
《国防交通条例》 | ||||
6 | 县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县发改委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7 | 县发改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县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
8 | 县发改委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
9 | 县发改委 |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县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0 | 县发改委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县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11 | 县教体局 |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01〕3号) | ||||
12 | 县教体局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01〕3号) | ||||
13 | 县教体局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4 | 县教体局 | 校车使用许可 | 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初审)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15 | 县教体局 | 教师资格认定 | 县教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教师资格条例》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6 | 县教体局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县教体局;乡镇政府(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7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县民宗局(初审) | 《宗教事务条例》 |
18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19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 县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20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县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21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县民宗局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22 | 县公安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23 | 县公安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24 | 县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25 | 县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公安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
26 | 县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公安局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
27 | 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28 | 县公安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县公安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
29 | 县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公安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30 | 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31 | 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32 | 县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3 | 县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4 | 县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
35 | 县公安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县公安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36 | 县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37 | 县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38 | 县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县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39 | 县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县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40 | 县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 | ||||
《警车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9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41 | 县公安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42 | 县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43 | 县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44 | 县公安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县公安局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45 | 县公安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46 | 县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7 | 县公安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48 | 县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县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49 | 县公安局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县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50 | 县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县公安局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51 | 县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县公安局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52 | 县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53 | 县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县民政局(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54 | 县民政局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民政局(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 《宗教事务条例》 |
55 | 县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县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56 | 县民政局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县政府;县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57 | 县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县民政局 | 《地名管理条例》 |
58 | 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县司法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59 | 县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县司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60 | 县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县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 | ||||
61 | 县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县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62 | 县人社局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县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63 | 县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县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64 | 县人社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县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
65 | 县人社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县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66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 ||||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
67 | 县自然资源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68 | 乡镇政府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 ||||
69 | 乡镇政府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 ||||
70 | 县自然资源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71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
72 | 县自然资源局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73 | 县自然资源局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
74 | 乡镇政府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
75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76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排污许可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77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78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
79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80 | 县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81 | 县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82 | 县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修正) | ||||
83 | 县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84 | 县住建局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85 | 县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86 | 县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县住建局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87 | 县城管局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县城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88 | 县城管局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县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89 | 县城管局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县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90 | 县城管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县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91 | 县城管局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县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92 | 县城管局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县城管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93 | 县城管局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县城管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94 | 县住建局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县住建局 | 《城市供水条例》 |
95 | 县城管局 | 燃气经营许可 | 县城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96 | 县城管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97 | 县城管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98 | 县城管局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99 | 县城管局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县城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00 | 县城管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市绿化条例》 |
101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02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03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104 | 县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105 | 县住建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 ||||
106 | 乡镇政府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乡镇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07 | 县城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08 | 县城管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县城管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09 | 县住建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县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110 | 县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111 | 县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12 | 县交通局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13 | 县交通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114 | 县交通局 | 涉路施工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 ||||
115 | 县交通局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 ||||
116 | 县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17 | 县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18 | 县交通局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 | ||||
119 | 县交通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县交通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 ||||
120 | 县交通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县交通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修正) | ||||
121 | 县交通局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5号修正) | ||||
122 | 县交通局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123 | 县交通局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 | ||||
124 | 县交通局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正) | ||||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25 | 县交通局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县交通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修正)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26 | 县交通局 |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 县交通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修正)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27 | 县交通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县交通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28 | 县交通局 | 港口经营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129 | 县交通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30 | 县交通局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31 | 县交通局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132 | 县交通局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正) | ||||
133 | 县交通局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134 | 县交通局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 ||||
135 | 县交通局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136 | 县交通局 |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137 | 县交通局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138 | 县交通局 | 船舶国籍登记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139 | 县交通局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县政府(由县交通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40 | 县交通局 |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41 | 县交通局 |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42 | 县交通局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43 | 县交通局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县交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授权河南省地方海事局开展内核一类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的通知》(海船员〔2015〕631号) | ||||
144 | 县水利局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县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45 | 县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
146 | 县水利局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 ||||
147 | 县水利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148 | 县水利局 | 河道采砂许可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49 | 县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50 | 县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151 | 县水利局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县政府(由水利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52 | 县水利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县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53 | 县水利局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54 | 县水利局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县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155 | 县水利局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156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药管理条例》 |
157 | 县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兽药管理条例》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洛阳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7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158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43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159 | 县农业农村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正) | ||||
160 | 县农业农村局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161 | 县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50号) | ||||
162 | 县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8号) | ||||
163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64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植物检疫条例》 |
165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166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正) | ||||
167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68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8号修正) | ||||
169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0 | 县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171 | 县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72 | 县农业农村局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173 | 县农业农村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
174 | 乡镇政府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乡镇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75 | 县农业农村局 |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176 | 县农业农村局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 ||||
177 | 县农业农村局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15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 ||||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 | ||||
178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179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46号) |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180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181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
182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捕捞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 | ||||
183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84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185 | 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8号公布,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正) | ||||
186 | 县文广旅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187 | 县文广旅局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 ||||
188 | 县文广旅局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89 | 县文广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190 | 县文广旅局 | 导游证核发 | 县文广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
《导游管理办法》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191 | 县卫健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92 | 县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县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193 | 县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194 | 县卫健委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195 | 县卫健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县卫健委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196 | 县卫健委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
197 | 县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县卫健委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
198 | 县卫健委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199 | 县卫健委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县卫健委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200 | 县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 ||||
201 | 县卫健委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县卫健委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202 | 县卫健委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03 | 县卫健委 | 护士执业注册 | 县卫健委 | 《护士条例》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204 | 县卫健委 | 医疗广告审查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205 | 县卫健委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
206 | 县卫健委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县卫健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207 | 县应急局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208 | 县应急局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 |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209 | 县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县应急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 ||||
210 | 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 | ||||
211 | 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12 | 县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0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40号修正)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213 | 县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214 | 县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215 | 县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
216 | 县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县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
217 | 县市场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
218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 | ||||
219 | 县文广旅局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县文广旅局(受理,逐级审核上报至省广电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220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县文广旅局(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221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 ||||
222 | 县文广旅局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县文广旅局(初审)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 ||||
223 | 县文广旅局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224 | 县文广旅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县文广旅局(初审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 |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225 | 县文广旅局 |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县文广旅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 | ||||
226 | 县文广旅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县文广旅局(权限内事项初审并逐级上报)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 ||||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
227 | 县文广旅局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县文广旅局(初审并逐级上报)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21年10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 | ||||
228 | 县教体局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县体育中心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
229 | 县教体局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县体育中心 | 《全民健身条例》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 ||||
230 | 县教体局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 县体育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231 | 县住建局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县人防服务中心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232 | 县住建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县人防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 | ||||
233 | 县林业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234 | 县林业局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县林业局(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植物检疫条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
235 | 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
236 | 县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237 | 县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 | ||||
238 | 县林业局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239 | 县林业局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县林业局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240 | 县林业局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241 | 县林业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县政府(由县林业局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
《草原防火条例》 | ||||
242 | 县林业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县林业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草原防火条例》 | ||||
243 | 县林业局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县林业局 | 《森林防火条例》 |
《草原防火条例》 | ||||
244 | 县林业局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县政府(由县林业局承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245 | 县文广旅局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23号) | ||||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洛阳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7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246 | 县文广旅局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洛阳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7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247 | 县文广旅局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248 | 县文广旅局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 ||||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 ||||
249 | 县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250 | 县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
251 | 县市场监管局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县市场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252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53 | 人民银行唐河支行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 人民银行唐河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54 | 人民银行唐河支行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人民银行唐河支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55 | 县税务局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县税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56 | 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县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 | ||||
257 | 县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 | ||||
258 | 县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县气象局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3号) | ||||
《河南省施放气球资质管理办法》(豫气发〔2008〕106号) | ||||
259 | 县烟草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县烟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
260 | 县委统战部 |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县民宗局 |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 | ||||
261 | 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店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262 | 县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263 | 县住建局 |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县人防服务中心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264 | 县住建局 | 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县人防服务中心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 ||||
265 | 县文广旅局 |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或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唐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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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19:21:2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