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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唐河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03-27 17:00:00 来源: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林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和强化管理工作,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不断提升,促进和保障了我县林业事业科学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深化行政职能改革。按照行政职能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和各项行政权力。2020度我局保留权责清单共117项,下发了《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并在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目前权责清单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没有另外实施其他行政权力等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30号要求,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唐河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唐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唐河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唐河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唐河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严格执行《唐河县林业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我局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唐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唐河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的决策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重行政重大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在进行法制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减少了决策失误,保证了决策质量。

2.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加强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2017年来,我局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做到公正、文明、服务型执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公正文明执法体系。局法制室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等具体工作;各股室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之间形成综合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认真按照会议精神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开展和推进工作。通过整改大大提高我局在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每年都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争得支持同时,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监督机关、监督组织或个人的询问和质询。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已通过政府门户网、发派传单等方式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都及时查处。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2020年12月30日之前,我局权力清单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处罚72项。同时,严格实施政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通过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河南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渠道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各事项办事指南,在政务中心窗口摆放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四是着手制定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照执法类别统计执法信息。五是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及时、公正调解处理涉林权属纠纷。随着社会发展,林地林木价值不断攀升,林地林木的权属纠纷也随之不断增加。一是抓好林业行政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案件受理制度,办结了全年受理的行政案件。二是积极做好历年积案调处化解工作。完成了历年积案的调处化解,目前已无历史积案。三是搞好群众信访工作。通过信访中宣传政策法律,很多当事人之动协商清楚或主动放弃争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在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动态,全年无因山林纠纷问题集体赴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2.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我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林木流通秩序稳定。对经通过走访群众获取的意见建议,我局都进行认真整改,经反馈群众均表示满意。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唐河县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学法制度》,督促领导干部紧跟形势,把握重点,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2.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全局执法人员均按时完成全县官方网规定的各项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对具有执法资格的单位,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均具备执法资格,今年我局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24人,通过考试的24人。

二、主要成效与创新亮点

(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审核工作

局党组以文件形式确定法制室3名工作人员和本局法律顾问1人为法制审核人员,凡是以局名义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均要经过法制审核程序。法制审核案件主要来自林政资源稽查队及相关执法单位,年内审核涉嫌林业违法案26,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5起,涉嫌滥伐林木案件21起,均出具有法制审核意见,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二)我局高度重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30号要求,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先易后难工作方法循序开展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推进任务。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唐河县2020年度森林督查图斑共231个,目前已全部核查完成并上交数据成果到市林业局。在231个图斑中,涉嫌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图斑2个,其中非法占用林地图斑6个,已行政结案的图斑7个,正在查处图斑1个。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守法为自觉守法是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对广大林农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月”、“世界森林日”“爱鸟节”“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宪法宣传日活动,真正使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还不十分熟练,依法行政水平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偏少,部分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执法方式比较落后,执法手段比较单一,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具备高素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紧张,也制约着工作的能动性。

(二)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工作落实不够。法治宣传力度,法治氛围营造,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等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导致辖区内盗、滥伐现象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度加大。

(四)随着道路交通日益发达,林业生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经营方式方法越来越先进灵活,而执法理念和执法设施相对落后伐区管理木材流通管理以及林地管理等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林业队伍;加强林业队伍培训,组织开展护林员基本技能培训、具备行政执法职能单位集中轮训,切实提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三)继续加强伐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做到巡查有记录、有照片、有报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内伐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加强伐区作业安全的检查工作,特别是遇到灾害天气时,要及时与当地林站沟通,第一时间告知业主,避免事故发生。

(四)加强林地利用的监管。一方面加大辖区内林地使用的巡查力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巡查必须有记录、有图片,发现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局上报,向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书,并尽快将案件进行调查,尽快处理完结;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县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对辖区内的矿山、采石场等需征占林地的加强管理,必要时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不法行为。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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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3271700006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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