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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和鑫逸璟小区”命名的批复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3-23

唐河县和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和鑫逸璟小区”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并征求唐河县民政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你公司建设的位于文峰街道办事处焦庄社区星江路西侧飞凤路北侧建设的占地面积11736.05平方米(一期)、10340.91平方米(二期),主出入口位于星江路的住宅区命名为“和鑫逸璟小区”。地名罗马字母拼写:héxīn yìjǐng Xiǎoqū。

上述地名命名后,即为标准地名。请你公司规范使用标准地名,不得随意更改,并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