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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5-23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侯兰举

办公地址:唐河县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7—68910001

通讯地址:唐河县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473400

电子邮箱:thxjyk@163.com

二、机关职能和内设机构

第一条  为了规范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24〕18号)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归档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一)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及重大事项;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三)牵头研究拟制县级国防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制地方性国防动员政策措施,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领域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协同开展潜力核查;参与组织实施国防动员需求对接、论证和审核,指导协调国防动员资源调配;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参与拟制相关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和行动;协调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研究提出国防动员有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突袭后果和次生灾害;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信访稳定工作。

(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务公开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承办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请示,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全县政府网站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金融工作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及重大事项;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督查股。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担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

(四)调研一股。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参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

(五)调研二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六)绩效管理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绩效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七)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八)综合股。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言材料、在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县政府党组和县政府班子材料等重要文稿;负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收集、整理、分析;对口服务县政府领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事宜。

(九)一秘股。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承办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和会议纪要等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十)二秘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和会议通知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负责承办县政府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十一)政教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信息股。负责向上级政府报送唐河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信息工作。

(十三)机要档案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归档和机要、保密、档案及印章管理,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

(十四)信访联络股。负责接待引导到县政府机关的上访人员,并做好对上访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络工作。

(十五)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对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涉法事务的合理性审查。

(十六)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办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指导全县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省、市政府指定需要配合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

(十七)国防动员股。参与研究拟制县级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参与研究拟制地方性国防动员政策措施,参与开展国防动员理论研究;参与协调和督导落实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领域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防动员需求对接、论证和审核;承担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5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股级领导职数17名。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5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