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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时间:2025-03-05

一、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2.政策文件解读主体;3.政策文件的范围;4.解读形式。

(二)解读材料形式。《决定》拟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

二、解读材料

(一)问: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第四章第四十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1)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2)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3)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经清理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清理决定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修改。

(二)问:政策文件解读主体

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唐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解读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助和配合。

(三)问:政策文件的范围

答:本政策文件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直有关单位,涉及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管理工作。

(四)问:解读形式

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三、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唐河县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68950238


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