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作者: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时间:2023-11-01
唐政服〔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降低准入准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南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宛放办〔2020〕12号)要求,经前期各部门认真梳理,形成《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后期若有新增的,将会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分批次进行印发。
现将《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x
关于公布《唐河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pdf
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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