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调研,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及重要事项的督促查办;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文电处理、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建设、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的工会、青年团及妇联会工作。
   
(二)人事劳动股
    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有关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和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的政策性审核和报批,离退休人员的审核报批,劳动合同
签订及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负责卫生系统的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年度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负责文书及人事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卫生系统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负责接待并处理人访、信访工作;承办局党委及上级纪检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三)计划项目股
    制订并监督实施局机关财务管理审批和报帐制度;负责所属机构的财务监督;监督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及病人住院一日清制度的实施落实;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制订医疗卫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制订并实施卫生系统的三项建设计划、贫困乡镇卫生院解困计划及对口支援计划;负责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大型医疗设备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工作;负责国外卫生贷款项目的利用管理工作。
   
(四)医政股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制订全县医院专科建设规划;依法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办医和医疗广告的审核;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依法对献血、用血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组织对系统内在职人员的医学教育、乡村医生培训;负责乡村医疗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及合作医疗工作;
   
(五)防保股(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管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环境、学校、职业、放射、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工作;依法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环节的职业卫生进行监督;加强对企业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和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检测管理,防范和控制职业中毒事件;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制订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遇有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时,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实施紧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扑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承担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唐河县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中医管理股
    负责《河南省中医条例》在我县的实施;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
医药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核工作;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协作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
师承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