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县司法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外事、接待等工作。
(二)政工股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违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接待、案件处理;负责办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退离休手续、两个待遇落实及开展活动;负责全局在编干部、职工的工资调配等项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股(挂唐河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法制教育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制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股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148”服务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规划。
(五)公证管理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组织全县公证员资格考试;负责申报公证员资格和公证员工作执照,组织全县公证业务培训;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申报律师资格、律师工作执照和年审注册;负责全县的法考试工作;指导并负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参写对老、爵、病、残、困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工作;宣传家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七)法制与司法鉴定股
组织贯彻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司法局行政编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9名。
乡镇司法所20个,均为股级,行政编制20名,每乡镇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