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挂科技计划成果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督办查办、信息调研、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及重要文件起草;负责科技宣传,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软科学计划管理、科学技术普及和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负责科技综合示范县建设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劳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工作先进乡镇的创建工作。
组织编制我县中长期科技规划,负责筛选、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制定县级科技计划的上项及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督查;编制科技三项费用使用计划;负责管理县级科技成果的筛选、登记、申报。组织推荐全县科技成果项目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贯彻执行《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负责搜集、整理、发布科技信息,有计划有目的地为我县科研、生产和领导
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农业科技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促进我县农村科技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农村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的调研、论证、立项、管理和成果鉴定;负责科技综合示范县建设有关工作的协调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科技示范乡镇、示范村和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三)工业科技股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领域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意见,组织拟定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全县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工程;引导全县各类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全县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以及工业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计划的推荐上报、实施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筛选、推荐上报及认定创新项目等工作;负责科技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业科技方面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县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