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广播电视局
本县媒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有线、无线广播电视转播台(站)的播出内容、节目设置等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事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广播电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和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或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全县广播台(站)、卫星地面接收站、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频率、功率配置及管理;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光缆的联网规划、有线电视的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的论证以及审查上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技术开发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申报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六)领导唐河县人民广播电台、唐河电视台、唐河县有线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和节目制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